【謎理館專欄】規則,就是用來打破的



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這段期間,我受邀在誠品網路書店的推理部落格撰寫專欄「推理,當局者.謎/佈局者.迷」,轉眼十年過去了(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頭~~),當初的連結已經失效,文章也不知消失到哪兒去了,索性拿回自家部落格舊文新貼,騙騙點閱率(喂)
深山中的封閉村落、孤島上的華麗宅邸、密室裡的詭奇命案、高塔上的無頭屍體、臨死之前的神秘留言、殘忍血腥的分屍案、離奇消失的兇器、像無頭蒼蠅般,被犯人耍得團團轉的無能刑警,還有明明擁有過人智慧,卻每每當人都死光了,才緩緩揭露真相的名偵探。這些,都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推理小說元素,早被無數作家重複使用,不僅顯得老套之至,也難以滿足現今讀者的胃口。

但若是作家不願放棄,仍執意使用上述元素,並試圖從中開發新意呢?那麼,作家大概有兩條路可以選,其一是發揮過人的想像力與創造力,構築出更加華麗、更加複雜難解的謎團和詭計,最好還能在故事結尾來個大翻轉,讓讀者產生新鮮驚奇感;其二,則是反其道而行,故意以誇張荒誕的手法來運用這些元素,營造出荒謬趣味的反諷風格。

日本推理作家東野圭吾的作品《名偵探的守則》便是屬於後者,選擇了常見的推理元素作為故事舞台,藉由戲裡戲外偵探與刑警的犀利對話,直指各類型詭計的不合常理之處,不僅顛覆傳統推理小說,更揚棄通常由偵探本人或助手記述故事的寫作方式,大膽採用讀者們眼中「無能刑警」的觀點,敘述出十二樁似曾相識的兇殺命案。

或許有人曾與我一樣,曾經為小說中的刑警如此愚昧而感到困惑,明明可鎖定的兇嫌就那麼幾個,亂槍打鳥都能打中一、兩隻,每個都銬看看總有機會銬到一個真的吧?然而,他們卻從來連幪中都不曾有過。相信這些無辜的刑警們,一定如同本書的記述者大河原番三警部一樣,覺得既委屈又無奈;畢竟,他們為了要彰顯偵探的能力,必須得故意忽略破案線索,假裝拿案件沒輒,偶爾還得將關鍵情報偷偷交到偵探手上;最重要的是,他們絕對不能比偵探還早抓住真兇,連猜也不可以猜中,換句話說,他們得比偵探還早知道兇手的身份,方能避開真相,正確扮演符合自己角色的行為舉止。

刑警尚且如此,那麼在推理小說的世界中,偵探又有多少約定成俗的法則與規定,必須緊緊遵守的呢?身為故事的主角,天下一大五郎絕對會告訴所有人,偵探並不如書中表現的光鮮亮麗,他也肯定與大河原警部相同,有大把大把的苦水等著傾倒;例如為了讓故事顯得緊湊刺激、高潮迭起,即使天下一早已察覺真兇身份,仍須假裝莫測高深,默默忍耐一切,待命案即將步入尾聲,才能夠集中少數逃過一劫的倖存者們,彷彿演說家般地站上舞台,一口氣揭開所有真相謎底。

而無論偵探本身再怎麼認同讀者觀感,覺得某類詭計既老套又不合常理,卻還是必須扮演好自己的角色,縱使帶著哭音宣告「密室宣言」、縱使偷偷唾棄「暴風雪山莊」與「分屍」的做作與不自然、縱使突然被作者改變性別,成為女子大學生偵探「天下一亞理沙」、縱使面對打扮噁心的女裝中年男子,也得一臉認真的解釋自己是如何從蛛絲馬跡中看穿詭計;不管遇上再怎麼過份的劇情,都得咬牙忍淚(對不起,讀者們忍的是笑出來的淚水),在心中默默祈求案件趕快結束。

或許有人會覺得好奇,東野圭吾寫這樣的一部小說,難道單純只是拿來搞笑、嘲諷與吐槽傳統推理小說中的不合理之處嗎?我不這麼認為。傳統推理小說在它們所代表的年代,絕對具有獨樹一格的特殊意義,也擁有許多值得現代作家學習與參考的優點。東野圭吾真正想訴說的,是一種全新的開闊眼界,他要讓我們知道,寫作是自由多變的、是能夠天馬行空的,也是不受任何規則侷限的。

再往下深思一層,我們也許也能將這樣的觀點,投射到創作之外的任何事物,不管是工作上、生活上,或是待人處事上,都應該試著跨越自己設下的隱形界線,學習用更加寬容不受限的思緒,去發現並挖掘事物的全新角度。畢竟,有時候守則就是拿來讓我們打破的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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