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謎理館專欄】一定要撐足33分鐘!



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這段期間,我受邀在誠品網路書店的推理部落格撰寫專欄「推理,當局者.謎/佈局者.迷」,轉眼十年過去了(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頭~~),當初的連結已經失效,文章也不知消失到哪兒去了,索性拿回自家部落格舊文新貼,騙騙點閱率(喂)
說到「推理」二字,可供聯想的關鍵字有很多,不過,若將提問的範圍縮小到「推理作品中最常見的角色定位」,大概大多數人第一時間都會提出「偵探」,次之則是「助手」與「警察」了吧。

而被賦予上述三種角色定位的人物,不論其各自擁有著什麼樣的個性、性別、年齡、職業、價值觀,在推理作品之中該完成的任務,幾乎都已經成了刻板印象:偵探就是要用鍥而不捨的精神追尋線索,再以自己的智慧來剖析謎團進行解答,指出真相,並阻止兇手繼續殺人;助手得要在偵探追查的過程中予以協助,通常對案件的敏銳度比偵探低,偶爾會說出關鍵用語讓偵探靈光一現,並且必須擔任事件記述者和旁白,以帶出事件全貌;警察則要負責一般人無法輕易觸及的調查手段,找出被隱藏起來的重大線索,有時要扮演偵探的好朋友,為偵探提供不可外流的內部調查結果,有時扮演小丑角色,以蠢笨的行為,來對比顯示偵探高人一等的智慧。

日本在2008年八月至九月間播映的連續劇《33分偵探》,便大量利用了推理作品中這些為人所熟知的特徵與規則,來進行翻轉與誇張化,使其顯得既詼諧又逗趣,不但顛覆了偵探與助手的核板印象,讓原本該要傾盡全力找出兇手、解開謎團的偵探,搖身一變成了想盡辦法為兇手脫罪的角色;而本該是協助偵探追尋線索的助手,卻反過來針對偵探的各種推理進行吐槽;同時也暗諷了一般推理作品中警方的無能,使警察成了只能依靠著偵探的胡亂猜測而起舞的角色,或者憑著蠻勁進行無用的搜查行為,或者無頭蒼蠅般地四處調查線索,最終卻對於真相的破解提供不了任何幫助。

劇中的主人翁偵探鞍馬六郎,是一名重度推理迷,收藏了眾多推理相關逸品,隨口便能舉出各類推理小說的內容。而也大概是太過入迷,想試著自己當看看偵探之故,進而開設了一家以自身姓名為名的偵探事務所,坐鎮其中接受案件委託,只可惜,會上門的除了形跡詭異的推銷員之外,也只有來求助破案的大田原警部了。身為一名開業偵探,鞍馬六郎的推理能力,老實說還真是頗為糟糕,總是猜錯兇手,以致於事件結束後,常要寄送致歉禮盒給案件關係人,像他這樣沒什麼收入又四處花錢,「鞍馬六郎偵探事務所」的營運撐不撐得下去,還真是令人擔憂(該不會六郎其實很有錢吧?像《富豪刑事》主角一樣有強大的後台支撐)。

在事件發生後,偵探鞍馬六郎總是接受大田原警部的邀請,前往現場進行探勘,卻每每在幹勁滿滿地要收集線索時,被一句「找到兇手了!」打斷,不願服輸的六郎,在此時必定質疑事情「真的是這樣嗎?」,再向眾人宣告「我要撐足33分鐘」,並隨之進行嫌疑犯及犯案手法的猜猜樂,提出眾多沒人相信(連自己都不見得相信)的荒謬推論,例如利用兩層樓高的冰塊或方糖,作為機關進入命案現場,訓練狗學會開窗、沖咖啡、寫遺書、折衣服來協助殺人,或是取冰凍的魚作為兇器來刺殺,各式各樣天馬行空的想像與推測,讓人在失笑之餘,也不禁佩服起編劇的創意。

然而,這樣一部推理戲劇作品,真的僅僅只是為了博君一笑而惡搞嗎?或許有些更為深沉的東西,隱藏在看似戲謔的表象之下。

讓我們剝開那些令人眼花繚亂,極具吸引力的搞笑糖衣,直視事件核心。當兇手自行認罪(或者被警方抓到)後,偵探鞍馬六郎必定跳出來質疑的行為,與其說是為了順應故事主題而拖戲,倒不如說是因為六郎太過溫柔,不願輕信人會因為那麼一點小事就去犯罪,而試圖為兇手尋找各種解釋來脫罪,進而在追尋線索的過程中,深入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;比起「兇手是誰?」,鞍馬六郎更為重視的是「兇手犯案的動機何在?」。

在這樣的角度之下,我們將會發現,劇中的犯案動機與真相,都顯得如此貼近現實,也許編劇正是想藉由偵探之口,以荒謬絕倫的犯案手法,來對照事件的真實面,為觀眾們提供一個反思的絕佳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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