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愛書狂賊》──我擁有,故我存在


作者:艾莉森.胡佛.芭雷特(Alison Hoover Bartlett)
出版日期:2011年01月01日
閱讀日期:2011年01月15日
入手方式:試讀活動(感謝遠流出版社)

做賊能做到像基奇這麼奇葩,實在讓人不知該佩服還是嘆息。

因為意外獲得一本來歷特別的十七世紀古書《百草集》,讓本書作者艾莉森踏入了珍本古書的世界,不但認識了許多珍本書商與藏書家,也收集到眾多精彩的偷書故事。其中最吸引人的,就是追書偵探肯恩.桑德斯(Ken Sanders)與惡名昭彰的偷書賊約翰.基奇(John Gilkey),這兩人歷時多年的追逐故事。

追逐的前因後果,說穿了其實也沒什麼。就是一個四處犯案的賊,用盡各種偷竊、詐騙的手段(手法大多簡單不複雜,主要是利用人性的盲點與不設防),從全美國各地珍本書商手上,偷取/騙取價格不斐的善本古書。而這件事被當時擔任美國古書商協會安全主席的桑德斯留意到了,便通報加入協會的所有書商注意,並在追查過程中藉機設下陷阱,成功逮捕基奇入獄。

可惜坐牢並無法有效遏止基奇偷書的渴望。假釋出獄後,基奇很快再次下手騙書,然後再度被捉入獄,在偷書、坐牢、出獄的循環之下,成了所謂的監獄常客。似乎偷書就和詐騙一樣,犯罪者總是得不到什麼真正的懲罰,被害者也往往討不回自己所失去的一切。但無論如何,知道這件事的人,想必都會和本書作者艾莉森一樣好奇,疑惑究竟是什麼的心理成因,讓基奇這樣不厭其煩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偷書/騙書?他自己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偷竊行為?於是,透過不斷接觸及訪問基奇的過程,作者逐步挖掘他的過去、心理與犯罪手法,試圖找出這些疑問的解答,完成這樣一本既可說是報導文學,也可稱之為犯罪紀實的作品。

我們都知道著迷能使人瘋狂,這麼說來,促使基奇一再偷書的因素,或許就是對書的著迷與癡狂了吧?這樣說,對,但也不對。如果只有這麼簡單,我也不會發出「基奇真是個奇葩」的感嘆了。我一向自認是個愛書人,或許也勉強搆得上藏書人的邊(或者直接說是個購書狂?)──當然愛書與藏書的定義與目標人人不同,在書中(作者抒發了不少自身看法,讓人頗有共鳴)、在推薦序與導讀中,對這部份都作了探討,我就不再多提。但是,基奇的「愛書」和我極為不同,他愛的並非書籍的內容本身,而是「收藏書本」這個行為能為他帶來的價值與滿足感,讓他覺得自己「偉大、莊嚴、富裕又有教養,有如國王」(試讀本P.37)。

而為了得到這種滿足感,基奇能夠不擇手段,有意無意忽視自己行為上的是非對錯,甚至可以理直氣壯地為自己的行為自圓其說,做出令旁人看來誇張、難以置信的舉動。對他來說,「公平」似乎是「滿足」的同義詞:只要他滿足,那就是公平,否則就是不公不義。(試讀本P.39)在他眼中,只要有收藏家或書商的珍本書比他多,就是世界不公,所以他決定「扳回一城」。(「扳回一城」也就是偷書報復。試讀本P.76)他抱持滿滿自信的說法與觀念,更是詭譎驚人:「我有經濟學學位。我心想,只要免費拿到的書愈多,萬一以後需要出售,獲利率就是百分之百。」(試讀本P.39)、「我的財力不足,因此那些不讓我擁有書的人(就是書商)應該遭到譴責。」(試讀本P.164)這麼一個自我感覺良好奇葩,怎能不令人驚嘆?

我沒有辦法認同基奇的「愛書」,他愛的根本不是書,或許只要有一種東西,能夠為他帶來和書相同的價值與滿足感,便隨時可以取代書在他心中的地位。說他「愛書」,根本是對我們這些愛書人的褻瀆!應該要稱他為「藏書狂賊」比較正確。

個人喜愛度:★★★★

◎文化評論家班雅明(Walter Benjamin, 1892-1940)說:「人和物之間,最親密的關係莫過於擁有。不是物因人生,而是人因物而活。」(試讀本P.49)
◎許多收藏家都表示,收藏就像飢餓,有了這一本也無法滿足想要下一本的渴望。(試讀本P.76)
◎也許他只比其他人稍微瘋了一點點。(試讀本P.165)

【延伸閱讀】
2009年《愛書狂賊》(BY 呂仁)
擁有一座宇宙的方法──讀艾莉森‧胡佛‧芭雷特《愛書狂賊》(BY sodom)
試讀:《愛書狂賊》(BY 苦悶中年男)
愛書狂賊/艾莉森.胡佛.芭雷特(Alison Hoover Bartlett)(BY 路那)
愛就是要擁有的執迷不悔,《愛書狂賊》(BY 栞)
艾莉森.胡佛.芭雷特《愛書狂賊》:不只是犯罪實錄的精彩之作(BY 藍色雷斯里)
雅賊不雅:《愛書狂賊》(BY 小八)
愛書狂賊(BY elish)
愛到藏時方恨少--艾莉森.胡佛.芭雷特《愛書狂賊》(BY 補夢人)

【艾莉森.胡佛.芭雷特作品】
愛書狂賊(博客來網路書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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