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 這個組合姿勢實在充滿了邪教感XD
「回春」和「永生」大概可以並列人類很想做但是做不到(以現在的科技來說)的TOP1了,以此為主題的作品也是多不勝數,而通常故事走向會有兩種,一種是在心態改變後最終回到原點(比較常見於前者),另一種是必須付出可怕的代價(比較常見於後者)。
〈樂園〉算是兩種的混搭吧,一對感情不好的夫妻,在「樂園」這個奇妙的設施裡獲得了回春的機會,兩人藉此重新談了一場美好的戀愛,但是他們很快就被告知,他們需要付出怎樣可怕的代價,並因此得到了(另一種意義上的)永生。
※ 以下會爆雷,請自行斟酌要不要往下看 ※
我蠻喜歡影視版的拍攝手法,回春之後的畫面都是黑白的,有一種復古的氛圍,兩人的〈第一支舞〉同時也是最後一支舞,音樂好聽,畫面也很美(只是,一直晃我覺得有點暈)。但我實在很想吐槽,摘取器官應該要在消毒過的空間吧,哪有直接露天在草地上挖的,雖然畫面很淒美啦,可是摘下來的器官應該都不能用吧。
其實到兩人互砍那段,我還以為他們會就這樣翻臉,然後各自去找樂子(就像跑來搭訕太太的那一對情侶那樣),幸好不是,幸好在說出真心話之後,他們依然珍惜對方,珍惜彼此共度的時光。然後真的要語重心長(?)的勸告大家,簽合約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內容啊!就算合約密密麻麻厚厚一大本也不能跳過不看,不然吃虧的只會是自己。
這部作品的小說版和影像化版本(包括劇本摘錄)的差異性也不大,除了刪減一些細節外,比較明顯不同的地方是在「回春」這個關鍵上,小說裡的「回春」是不可逆的,一旦接受這項「手術」就沒有回頭路了,所以事實上「樂園」是屬於安樂死的設施,而太太是誤信了網路資訊(Google說這間飯店有四點九顆星!)才會進去的。但這樣我覺得有點小bug,按理說,如果是正派、國家級的機構,這種合約應該要在施行回春手術前就先簽才對吧!還有,簽合約時賈先生的說法根本是詐欺,什麼「永遠住客」的計畫,擺明是要騙他們同意捐贈器官,那萬一他們先讀了合約呢?不就會曝光說法和實情有出入的問題了嗎。
影像化版本在這部分的描寫比較合理,「回春」應該是可逆的(所以才會有太太聽到朋友推薦的說法),會隨著時間慢慢恢復原貌(太太出現白頭髮的一幕證實了這一點),而藥物和合約一同登場,則是對於人性的考驗。我覺得由先生下決心的設定真是蠻殘忍的,尤其是他的出發點還是為了讓太太開心。
【相關連結】
→ 鏡文學驚悚劇場影像故事集(博客來、讀冊、Readmoo、kobo)
→ 驚悚劇場(Netflix)
各集觀後感: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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